“2018年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6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人,问责7人,对侵害群众利益、履责不到位等‘四风’问题的10名党员干部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对13名领导干部进行问责,点名道姓通报曝光4起典型问题。”在2018年的全会报告上,凤庆县纪检监察机关这样总结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一刻不停歇推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的“成绩单”,反映了该县驰而不息查纠“四风”的坚定决心。
去年,该县制定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具体实施办法》,强化制度执行,开展“小金库”问题专项清理工作,81名乡镇部门党组织负责人作出不存在“小金库”问题承诺。开展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公款购买消费高档酒、“三公经费”使用情况专项监督检查。印发《关于开展“四风”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在全县开展“四风”专项整治的工作。
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宴请等事宜报备制度,全县科级领导干部共报备婚庆事宜42人次,对90个部门的作风建设进行民主评议,评议结果在全县进行通报,下发整改通知书28份,责令相关单位进行整改。
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治“四风”问题新表现的重要批示精神,紧盯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坚持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常态化开展作风监督检查,做到每月必查、逢节必查,突出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先后抽派35个明察暗访工作组开展监督检查。
定期通报曝光查处的典型案例,让全县党员干部存戒惧、知敬畏,不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守底线、形成不逾红线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纪律的情况纳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年终实绩考核范围,构建起了“察访、执纪、追责、曝光”的工作机制,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真正落地生根。
“2019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将持续巩固作风建设成果,坚定不移纠‘四风’、树新风,一刻不松、半步不让,以钉钉子精神,坚持不懈把纠正‘四风’工作向纵深推进、向基层延伸,持续擦亮作风建设这张‘金色名片’。”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史艳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