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威信县纪委监委坚持力度不减、关口前移,严厉惩治和查处各类违纪违规问题,力争提高群众获得感。2018年,全年立案审查44件,给予党纪处分54人,政务处分42人。
围绕纪检监察职责,威信县纪委监委紧盯扶贫领域、民生资金、公款违规使用等举报线索问题,认真甄选与纪检监察机关职能密切相关的案件线索,特别是发生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案件线索,秉承信访件“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的原则,紧扣“六项纪律”,全面梳理和分类难点和热点问题,对信访举报工作严格实行“日清、周转、月报、季结”制度,按规定和程序进行分流办理。
为规范纪律审查部门受理、登记、流转、处置案件线索工作流程,确保案件线索不遗不重、处置得当,县纪委监委着力“三强化”,强化案件线索管理,设立案件线索受理台账,及时登记、做好记载,紧密结合静态和动态下的案件管理,做到底线清、情况明;强化对重要案件线索的管理,明确对重要案件线索的受理、集中排查、集体研究范围、程序和方法,规范运作、紧密衔接,使重要案件线索管理高效运转;强化对谈话函询的日常管理,制定谈话函询处置工作办法,做到处置方式规范有序、安全高效。
在脱贫攻坚的关键时期,为保障脱贫攻坚政策落到实处,县纪委监委紧盯扶贫领域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重点督查和专项整治。深入基层,直达群众家中,开展一线走访了解,深挖细查各级各部门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了解掌握2018年脱贫攻坚中资金划拨、资金使用、公开公示、政策落实监督等具体情况,对脱贫攻坚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零容忍”,坚决斩断伸向脱贫攻坚项目和资金的黑手,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绝不姑息。
县纪委监委坚持抓实抓好反腐败协调和基层“微腐败”治理工作。进一步细化反腐败协调和基层“微腐败”治理工作方案,强化全县有关部门的联系沟通。同时,注重加强对基层纪委办理的问题线索及时协助调查,采取积极协调、督查督办的方式督促指导各乡镇查办案件工作,通过指导、协助、督促、督办基层纪委,切实提高基层纪检工作的办案能力。(白有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