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文山市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小错酿大祸。正确把握“树木”与“森林”的关系,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截至目前,共处置问题线188件次,党纪政务处分77人。
组织全市党员干部到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接受教育43场1930人次,向全市600余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发送廉政短信5批次3000余条,市委、市政府党政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开展廉政、提醒谈话19人次,班子成员与分管联系部门负责人开展廉政、提醒谈话229人次,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推动纪律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聚焦“四风”问题新面孔新动向,加强作风建设持续发力,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驰而不息正风肃纪,盯紧重要时间节点、重点领域、重要人员、重要环节,不停歇不松劲,以钉钉子精神从严监管,遏制蔓延。采取明察暗访、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工作纪律、扶贫领域、扫黑除恶等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限期整改。2018年,采取分级抽查、重点抽查的方式,对脱贫攻坚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今年累计抽查214个村委会、125个驻村工作队、424户贫困户,对发现的12个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保持惩治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高压态势,力度不减、尺度不松、节奏不变,对违反党规党纪的党员干部,坚持出重拳、惩前毖后。对触碰纪律红线的干部,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用严肃查处强化震慑力。对严重违纪的按规定移交司法部门处理,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双重处分20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7人,使用留置措施1人。(张国英 陈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