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贡: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不放松

发布时间:2019-01-15 08:03:12   来源:怒江州纪委

2018年,福贡县始终保持政治清醒和高度警惕,驰而不息纠“四风”,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起3人。

强化政治建设。持续跟进和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党的十九大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及时传达中央、省、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通报,多形式、常态化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自觉用以武装头脑,增强政治定力。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派员参加295个党支部的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让党员干部在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中增强政治免疫力。

强化制度建设。建立县纪委常委会集体研究廉政意见回复制度,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年内共回复职务晋升、岗位调动、评先评优等廉政意见391条,对政治上有问题的一票否决、廉洁上有“硬伤”的坚决排除,不断纯洁净化干部队伍。按时按质完成全县1900余名国家公职人员的廉政档案填报工作,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廉洁从俭的行为规则、品德修养和党性观念。

强化监督检查。去年,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工作纪律监督110次,专项督查7次,廉政提醒谈话274人次,对无故缺岗的1家单位和28名干部职工进行了全县通报,强化警示震慑效应。开展3轮巡察,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作为巡察重点内容,扎实做好“政治体检”。

强化宣传教育。2018年内,县委组织开展了3次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的警示教育大会,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开展自查自纠,深化以案促改。县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在所驻单位开展廉政教育34次,做到常提醒、常敲钟。在春节、清明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微信公众号、短信群发平台发送廉洁过节的信息1000余条,努力打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李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