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砚山县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精神,坚决纠治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隐形变异,锲而不舍抓好作风建设。全年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9起19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7人。
坚持把党风廉政宣传教育融入党员干部工作生活的各个环节,积极开展立体化宣传教育工作。将文山州纪委监委从中央和省、州颁布的涉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法律法规、党内条规、规范性文件、查处的典型问题中整理摘录的部分党员干部“不该做、不能做、不准做”的149条“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负面清单”,印制成“口袋书”2万册,并发放到全县各级各部门在编在职人员和各村委会(社区)干部手中,着力增强纪律和规矩意识。督促各级党委(党组)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经常性工作,坚持每季度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一次纪律作风相关规定、开展一次自查自纠和监督检查、向纪委报告一次落实情况,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贯彻落实工作。
在全县11个乡镇和55个部门窗口醒目位置设置《纪律作风监督告知牌》300余块,并设立举报箱,政府网站设立纪律作风监督举报专栏,向社会公示举报电话、举报网址,不断拓宽作风监督举报渠道,建立纪律作风月督查工作机制,深挖细查“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庸懒散拖”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整治“灯下黑”的问题。
紧盯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对滥发津贴补贴、私设“小金库”等开展专项检查,并对存在问题逐一建账销号限期整改,坚持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严防“四风”反弹回潮,着力推进纪律作风建设。2018年,共组织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专项检查6次,发现问题221个,已责令整改221个,提醒谈话56人,下发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通报2份。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整治“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活动,重点围绕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办公用房、发放津补贴福利等方面出现的违纪违规问题进行全面清理排查,共排查出1002个问题,清退违规发放资金205.37万元。(李正厦 卢定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