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丽江市坚持高位谋划、示范带动,层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市共问责“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的问题24件,9个党组织32名党员。
抓牢主体责任不放松。市委常委会议研究安排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20次42项,组织召开全面从严治党推进会、警示教育大会,对各级党组织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再部署、再督促、再落实。由市委常委会带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对考核为基本合格等次的5个单位党委书记、纪委书记进行诫勉谈话,督促限期整改落实,并组织复查验收。
开展“蹲点式”提醒谈话。市委书记、市纪委书记、市委组织部长集中与一区四县党政领导班子进行集体谈话,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加强对市级领导班子成员的经常性提醒监督,约谈党政主要负责人150余人,上廉政党课4次,对5个县(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进行集体提醒谈话,点对点查摆问题、面对面传导压力。市委常委会班子成员开展提醒谈话600余人次。市纪委围绕监督责任,以随机抽查、走访座谈、“蹲点”谈话提醒、书面建议等方式,加强对同级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的提醒和监督。
监督落实制度化常态化。制定出台《关于县(区)、市直部门党委(党组)书记向市纪委常委会专题报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的工作方案(试行)》,让监督落实制度常态化,并由市纪委常委会带队,实地调研了解、专项检查、明察暗访,约谈提醒“一把手”等方式,协助市委督促各级党组织特别是“一把手”更好地明责知责,履行职责。(和松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