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华坪县纪委监委有效运用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赋予履行职责的法定权限和手段,坚决把向责任单位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或监察建议书作为做实做好执纪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的重要手段,进一步压紧压实“两个责任”,推动管党治党走向严紧硬。
县纪委监委要求撰写建议书必须注重文书质量、规范格式,明确制发建议书必须经过严格审批,由承办部门根据执纪审查调查中发现责任单位存在的执行法律法规政策有偏差、日常管理不严格不到位、不担当不作为、不认真履行职责等问题,起草文稿,报主办人、分管领导及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逐级审签后,办公室统一登记、编号,以县纪委或县监委的名义印发相关单位,确保权威严肃、适用准确。
坚持问题导向,要求承办部门根据执纪审查调查认定的违纪违法案件事实、证据以及存在的隐患,以党章党规党纪、宪法法律法规为准绳,深入分析原因,深挖病灶根源,列出问题清单,找准责任单位在工作制度、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漏洞和风险点,明确下发建议书的原由和整改任务、时限要求,并提出合法合理切实可行的建议,向责任单位进行反馈,推动倒查问题、建章立制、举一反三、整改落实,确保对症施策,发挥纪律监察建议书最大效能。
按照“谁承办、谁建议、谁督办”的原则,要求承办部门根据建议事项和整改时限要求,进行跟踪督办,挂号销账管理。重点审核责任单位整改回复材料查摆问题准不准、整改措施实不实、问题整改是否到位,对建议落实存在问题的单位,及时提醒反馈,严防整改“走过场”、落实“打折扣”,确保见人见事、见因见制、见底见效,整改到位。2018年,共向乡镇、卫计、水务、林业、民政等单位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5份、监察建议书12份,解决突出问题19个,推动责任单位建立健全制度23项。(罗德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