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整治诬告陷害和非法上访行为 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环境

发布时间:2019-01-14 07:50:24   来源:普洱市纪委

“鼓励实事求是,依法逐级信访,严肃查处诬告陷害、唆使和怂恿他人进行不实举报等行为……”1月9日,普洱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旗帜鲜明地表明对诬告陷害、非法上访等行为的处置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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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处诬告信访举报和严厉打击非法上访行为专题会

普洱市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市委的要求,整合优势资源,凝聚合力,组织召开严处诬告信访举报和严厉打击非法上访行为专题会,讨论活动开展方法举措,集思广益,想办法,出实招,共同推进依法严厉打击恶意匿名诬告陷害行为,为全市经济发展、脱贫攻坚、产业发展等营造良好的创业干事环境。

“加强政策宣传和查处力度……组建工作组进驻调查,对群众的诉求能解决的解决,不能解决的说清楚,对诬告陷害、非法上访的行为严肃查处,使其明白‘非法上访要担责’”“要树立为民服务的思想,畅通渠道,对依法反映合理诉求的协调帮助解决”“加大宣传,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利用社会力量推动活动取得成效”会上,普洱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人大办、市公安局、市信访局、市检察院等结合部门工作特点汇报了信访工作开展情况,并围绕如何解决非法上访个案、如何开展严处诬告信访举报和严厉打击非法上访行为活动提出意见建议。

会议指出,信访和举报是公民的权利,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无可厚非,但公民必须依法合理表达诉求,诬告陷害、缠访闹访等非法行为,占用浪费行政资源,削弱挤占反腐办案力量,严重妨碍正常信访举报工作,不仅破坏政治生态,影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落实,而且使部分党员干部在干事创业上畏手畏脚,非法上访不但不能解决问题,反而要承担法律后果。

会议要求,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接待来访,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要加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力度,引导群众依法信访,合法维权,对恶意诬告陷害、越级上访等违法行为的上访人,决不姑息纵容,依法予以处理。

会议决定,尽快修改完善相关措施,在全市开展严处和打击活动,营造普洱良好的政治生态,树立扶正祛邪、激浊扬清的鲜明导向,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高彩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