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永平县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在强化权力监督制约、提升监督执纪能力、加大惩治腐败力度上持续发力,全力助推全县党风政风持续好转。
抓牢责任落实。结合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基本合格”,以落细落实专题整改“八个一”活动为主要内容,抓实“两个责任”落实。以省委第七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为契机,组建6个整改工作组,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诸葛问题挂号、逐项内容销号,不断推动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抓实作风建设。持续开展以整治乱发津补贴、私设“小金库”、领导干部违规在社会组织和企业兼职、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领导干部超标享受职务待遇及违规集资建房等六个方面为重点的“令不行、禁不止”专项整治,在规范津补贴自检自查中,全县86家单位清退2013年以来发放不规范津补贴598万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案件7件7人。
抓好专项纪律检查。聚焦纪律作风建设,抓实扶贫领域、“五网”建设、招商引资、提升人居环境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专项纪律检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2018年,累计开展各类专项纪律检查54轮次,诫勉问责2名工作推进不力干部、立案查处1名提升人居环境工作落实不力干部,约谈工作纪律执行不严单位负责人2人次,立案审查3名中央环保督办案件3件3人。
巡察利剑持续发力。修订完善《中共永平县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持续规范巡察工作,健全完善巡察配合协调、考核评价等制度,不断推进巡察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紧盯“三大问题”,抓实“三个重点”完成3轮常规巡察和1轮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向被巡察单位反馈问题201个,移交问题线索20件。
惩治腐败持续加力。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领导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违规违纪问题,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持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作用。2018年,共受理问题线索180件,立案调查50件,给予党内警告处分32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8人,撤销党内职务处分2人,留党察看处分8人,开除党籍处分2人,政务处分10人。(杨红艳 李金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