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云南省第六届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表彰大会暨先进事迹报告会在昆明召开,会议号召全省广大公务员以先进典型为榜样,始终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干事创业、建功立业,努力实现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为推动云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继续奋斗。会上,红河州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审查室集体被省委、省政府授予“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
在红河州纪检监察战线上,活跃着一群党的忠诚卫士,他们政治信仰坚定,责任担当意识强;正风肃纪,严肃查处各类案件;他们用无私的奉献,维护群众利益,践行对党的忠诚。红河州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审查室,就是这个群体的优秀代表。
自2015年3月至2018年8月,该审查室共处置问题线索142件,其中立案28件,问责7件。协助省纪委办案7件。处理干部32人。移送司法机关7人,党纪处分20人,政务记过3人,政务警告2人。问责27人,问责单位1个,挽回经济损失近500万元。组织采取“两规”措施3件次,“两指”措施1件次。其中,河口县财政局中秋节公款送礼问题在全国范围内通报,州教育局部分党员干部违规接受公款宴请问题在全省通报。
每查办一个典型案件,该审查室都深入剖析案例,要求案发单位以案为鉴加强警示教育,汲取教训。同时,进行深入剖析,针对制度漏洞,督促案发单位建章立制,扎紧制度的笼子,规范权力运行。
据悉,自2015年3月至今,该审查室未发生过跑风漏气、以案谋私等违法违纪问题。(洪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