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以来,麻栗坡县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进一步推进作风建设,采取多项措施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7起8人,给予问责1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人。对6起典型问题进行了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做到用“身边的事、身边的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
积极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负面清单”学习教育活动,整理摘录党员干部“不该做、不能做、不准做”的149条负面清单和70个典型案例印制成小册子8000份,发放至全县所有干部职工和102个村(社),要求各级党委扎实抓好“五个一”活动,坚持每季度组织1次党员干部学习、开展1次自查自纠、1次监督检查、汇报1次贯彻落实情况和每半年专题研究1次工作,引导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在日常生活中认真对照检查,破除惯性思维,真正做到敬畏纪律、遵守规矩。
把加强作风建设,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问题等内容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派单内容,开展日常督促检查。实行主责体任报告制派和单制,制定《麻栗坡县党政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廉政承诺情况报告制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派单制实施办法(试行)》。督促各级各部门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经常性工作,坚持每季度组织1次党员干部学习教育、开展1次自查自纠和监督检查,向纪委(纪检组)报告1次落实情况;每半年专题研究1次贯彻工作。
创新监督方式,整合县委督查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督办科、县纪委监委、县财政局、审计局等单位的力量,以“大督查”方式从节前购买土特产等问题抓起,从节中值班不按时到位值守、不在指定地点停放公车等问题抓起,盯住具体问题,深入各乡镇、各部门,严肃查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公款购买赠送节礼等行为,把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办公用房、公车配备使用等规定情况列入监督检查重点,关注和解决变换方式违纪的“隐身衣”问题,让广大党员干部和老百姓切身感受到社会风气的明显转变。
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作为纪律审查的重点,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对发现的一般性问题督促及时整改,对不收手、不收敛且影响较坏、问题严重的及时深挖细查,严肃处理并通报曝光。(骆弟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