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以来,迪庆州委州直机关纪工委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按照党中央和中央纪委、省委和省纪委、州委和州纪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开展各项工作,突出问题导向,聚焦主责主业,忠实履行党章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
督促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年初,督促州委州直机关工委及时召开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对机关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完善了《州直机关工委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成立了书记为组长,常务副书记为副组长,副书记、各科室长为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目标明确、责任到位、层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格局;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根据班子成员分工,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督促机关工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细化分解,层层签订责任书,共签订责任书7份,全覆盖廉政谈话7人次,纪工委书记与班子成员提醒谈话3人次。
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责任落实。抓干部职工思想教育,督促州直机关以理论中心组学习、支部学习、传阅学习、个人自学等不同形式,及时督促传达学习各级纪委相关文件,全国、全省、全州扶贫领域违规违纪典型案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典型问题等重要文件。组织强化学习全州违纪违规处理案件,以身边人身边事直观警示教育干部职工,据悉,截至目前,州直机关工委没有发生过违规违纪违法案件、人员及一切不良现象和行为。
严格执行《迪庆州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各项规定。督促州直机关强化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强调单位“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物资采购和工程招标工作,执行研究“三重一大”等事项末位表态制度;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监管制度,所有公共资金一律接受审计监察,并按照要求,及时公开公示本单位财政预算和决算、三公经费开支、会议费、培训费等费用开支,做到财务透明公开;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涉及到“三重一大”事项都按规定,召开工委全会研究。
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推动机关工作落实。2018年审核把关州直部门党员问责案件1件1人,审理立案案件1件1人,函复州纪委干部处理征求意见1件1人;吸收预备党员、入党转正廉政复函2件15人;督促推动州直机关“基层党建巩固年”各项重点工作的落实,以“万名党员进党校”为载体,举办2期普通党员培训班,2期党务干部培训班。同时,着力开展规范化党支部达标创建和红旗党组织创建工作,2018年共确定了100个规范化达标创建党支部和12个红旗党组织。督促州委党群口党员人数较少的党支部组织联合党课3次。上廉政党课1次。督促组织开展了“学党章知宪法监察法”知识竞赛、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7周年等一系列专题活动。(和仕英 李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