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坚定不移纠“四风”树新风 不断巩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发布时间:2019-01-12 08:15:25   来源:临沧市纪委

2018年以来,临沧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坚定不移纠“四风”、树新风,不断巩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全市各级党委(党组)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监察法、《条例》《党章》等党纪法规,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发展观,不忘初心、严守纪律,不断提升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并通过廉政谈心谈话、参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组织旁听庭审、观看廉政专题片、通报曝光等多种方式开展警示教育,真正做到警示教育全覆盖无缝隙,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守法律底线、纪律底线、政策底线、道德底线,切实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畅通举报渠道,强化群众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网络,对群众举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及时受理,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复。坚持从严执纪,严肃查处,一寸不让、一毫不松,以“零容忍”态度严查快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对典型问题及时点名道姓通报。去年全市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3起,处理44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四风”典型问题58批86起,切实起到“通报一起、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

同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做到节前早打招呼,节中狠抓督查,节后严肃查处等,不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坚持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继续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围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治理。

此外,不断扎紧制度笼子,推动标本兼治,健全完善《临沧市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具体实施办法》《临沧市党员干部“六严禁六不准”》《临沧市作风建设明察暗访常态化工作办法》等制度,为从严执纪、狠抓作风建设提供纪律依据、制度基础,推动党员干部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真正化作行动自觉。(陈伟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