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丽江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牢把握监督这个首要职责,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推动监督执纪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全年运用“四种形态”处置党员干部1061人次,第一、二、三、四种形态占比分别为61.73%、32.14%、2.83%、3.30%。
全市各级党委(党组)切实把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明白人”“责任人”和“带头人”。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细化责任分解,抓好“三重一大”“四不直接分管”等制度的贯彻落实,通过开展“三会一课”、党员民主评议等,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规范对党员干部的批评教育和诫勉谈话工作,惩前毖后,抓早抓小,使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少犯错误或不犯错误。全年开展提醒谈话1200余人次,安排谈话对象学习党章、重温入党誓词和入党志愿书,充分唤起其作为党员的使命意识、忠诚意识。制定《中共丽江市纪委丽江市监委“蹲点式”谈心谈话监督工作办法(试行)》,探索开展蹲点式和关爱式谈心谈话监督,组成工作组下沉到县区,与四套班子成员逐一谈心谈话,加强党员干部“政治保健”,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加大“面询”力度,紧盯一般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实地与被反映人面对面地平等沟通、坦诚交流,询问有关事项,听取解释说明,并适时释规释纪释法,推动由问题线索核实为主的单一监督向深入、日常、主动监督转变,全年共函询34人。同时,加大纪律教育力度,全年组织全市76个部门(单位)3538名党员干部到丽江市廉政教育基地接受廉政教育,提醒党员干部守住清正廉洁的底线。
宽严相济处置问题线索,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处置党员干部信访举报问题线索过程中,首先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谈话、函询,如果被反映人如实说明情况,就进行批评教育,让党员干部心有敬畏、行有所止,让有问题的干部知错就改,没有问题的受到教育和警示;如果被反映人不如实说明情况,就进行调查核实,并严肃查处。2018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819件次,处置反映问题线索757件,立案审查368件422人,党纪政务处分392人。(舒英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