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贡山县财政局党组副书记、局长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公职,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同年同月,该县农业局党组副书记、局长因违纪违法被留党察看一年和政务撤职处分。处理决定曝光后,在社会上引起了极大的反响,违纪必究、执纪必严、形成震慑、决不姑息,更加深入到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心中,进一步筑牢遵规守纪思想,持续释放出了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在案件处理决定通报曝光后,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说道。
为充分发挥反腐职能,巩固压倒性态势,实践“1+1>2”的质效,该县纪委监委聚焦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紧紧抓好“关键少数”、重点环节、重要问题,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组织精兵强将成立案件调查组,紧锣密鼓地开展对各类违纪违法案件的调查,灵活运用15项调查措施,确保了获取证据的客观真实、合法合规,处理结果定性准确。
坚持有案不查是失职、不查有影响的大案要案是不尽职、查办案件不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是不称职的思想理念。在开展工作过程中,始终坚持盯紧“关键少数”和重大项目、重要问题,对敢动扶贫领域“奶酪”、向扶贫资金伸“黑手”,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腐败行为,主动出击深入基层第一线监督执纪,及时获取一线问题线索,变坐等问题线索为主动获取问题线索,有效提升了案件可查性。
坚持“一案双查”。对直接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的同时,对主要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情况进行倒查追责,严防主要责任人在其位不谋其责。认真开展了对全县各级党组织、部门“一把手”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紧紧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关键看是否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是否严格要求自己、带好班子、管好队伍,强化措施、细化责任,坚持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级级落实责任,对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或屡次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的各级党组织、部门(单位),严格执行“一案双查”,倒查追究,并一律通报曝光,以更严格的纪律要求确保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廖建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