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迪庆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职责定位,聚焦主责主业,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双重职责,持续推进全州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全年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280件(次),其中上级纪委转送60件(次),州本级纪委受理144件(次),三县纪委受理76(次)。
同比2017年来看,全州接受信访举报量总体大幅上升。其中接受信访举报总量增加119件(次),上升73.91%;检举控告总量、初次举报、业务范围外及无实质内容举报分别上升82.95%、68.14%、43.33%;重复举报、署名举报在数量上翻番,分别上升187.5%、163.41%。
以“零容忍”的态度,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1至12月,共立案51件63人,同比减少37.8%;对4人进行留置;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8人,同比减少38.9%,其中县处级6人,乡科级17人,一般干部4人,其他人员31人。
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正确把握“树木”与“森林”的关系。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133人次,占比68.9%;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29人次,占比15%;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理16人次,占比8.3%;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15人次,占比7.8%。
(郑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