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梁河县纪委监委聚焦监督执纪监察职责,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从严教育管理监督。全县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76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32人次,占42.10%,第二种形态处理24人次,占31.60%,第三种形态处理12人次,占15.80%,第四种形态处理8人次,占10.50%。
规范问题线索处置管理。坚持在拓宽线索渠道上下功夫,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协调作用,以及巡视巡察、派驻纪检监察组作用,建立报送长效机制,要求各承办机构定时报送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情况,对谈话函询、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立案处理以及移送审查起诉等内容分类整理分析,实时、准确地反映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动态信息。2018年以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共处置问题线索77件,其中,立案38件、初步核实59件、谈话函询16件。
综合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着眼于抓早抓小,对反映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采取谈心提醒、批评教育、谈话函询等方式进行纠错防偏;对存在违纪问题的,看事实的性质和危害程度恰当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党纪处分等方式及时处理,做到严管厚爱,管住“大多数”,惩治“极少数”,真正把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体现和运用到工作的各个方面,2018年共开展各类谈话3125人次。
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紧盯“六大纪律”,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工作,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对严重违纪涉嫌违法问题,坚决按照规定程序,依纪依法开展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用足用好用活后三种形态,对典型案件通报曝光46人,持续释放正风肃纪的强烈信号。2018年以来,共接受信访举报108件,处置问题线索69个,立案41件,党纪政务处分38人,同比上升19%,收缴违纪违法资金600多万元。(蒋加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