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津:履行政治责任 加强监督检查

发布时间:2019-01-07 08:05:35   来源:昭通市纪委

盐津县纪委监委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行政治责任,聚焦主责主业,切实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严肃查处扶贫领域各项违纪问题,推动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落地生根,为脱贫攻坚工作保驾护航。

加强监督检查。盐津县纪委突出问题导向,强化对县委政府中心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先后对全县各乡(镇)整治“两违”建筑、重大重点项目建设、建档立卡贫困户10%抽样、精准识别摸底调查、脱贫攻坚百日会战及秋季会战进行督促检查。围绕全县“六大战略”涉及的十二个重点项目工程建设进行专项督查。结合《书记督战到村组全覆盖大调研工作方案》《盐津县整县脱贫摘帽“秋季总攻”作战令》,县纪委监委专门成立了五个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检查组,对脱贫攻坚“十个全覆盖”“四个专项行动”措施到村到户再到人、责任见人见事见成效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通过监督检查,全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报账迟缓得到有效整改,报账率从45%上升到81%,对未按县政府集中约谈会议明确时限完成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报账迟缓的2个单位全县通报。

强化责任追究。通过监督检查,先后对控违不力的10个乡(镇)党委书记和乡(镇)长进行约谈,对脱贫攻坚工作不力、项目申报不积极、项目入库迟缓的6个部门“一把手”进行约谈,对易地搬迁点建设推进缓慢的2个乡(镇)长进行通报批评,对庙坝黄草社区扶贫项目实施过程中相关人员失职失责、违反工作纪律被予以问责、立案审查进行通报、对7起扶贫领域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典型问题进行通报,对脱贫攻坚中作风不实、虚报冒领、失职失责的14个单位85名干部给予问责处理,对因工作推进不力,违反群众纪律的11名乡科级领导干部和9名村干部进行组织调整处理。

强化横向协作。通过主动与县扶贫办、脱贫攻坚县级督战组办公室的横向联系,针对东西部扶贫协作考核、省纪委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专项检查、国家发改委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专项稽查巡察指出的存在问题或薄弱环节的整改落实情况,逐一进行研判,拟定专项检查组每季度专项检查重点,让检查组带着问题下去开展实地检查,做到检查有的放矢。在开展专项检查的同时,按照县委的统一要求,县纪委抽调专人,积极参与县委脱贫攻坚大督战、督战考评组、动态档案组开展督促检查,及时向县委报告脱贫攻坚中存在的问题。(罗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