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屏县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工作意见》,强化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2018年来,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10起17人,其中党纪处分10人、问责7人。
细化具体表现,形成问题清单。督促各级党委(党组)集中力量开展深入调研,坚持领导带头与全员行动相结合,严格对标中央要求,对存在问题进行一次“大起底”,全面摸清找准自身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和具体表现,认真分析研判问题的“风源”和“风向”,形成问题清单。
创新工作方法,加强监督检查。采取深入基层走访找、巡察监督找、信访举报找、协调协作找、网络舆论找等方式,着力发现不作为、慢作为、侵害群利益、与民争利等方面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对发现的问题线索逐条梳理、建立台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列出责任清单,分类办理、规范处置,“靶向”发力,做到发现问题不调查不放过、调查不实不放过、查实不处理不放过、处理不到位不放过、整改不彻底不放过,确保整改到位。
深化纠治整改,严肃执纪问责。认真分析研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具体表现形态,把发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作为巡察、节假日期间纪律作风检查的重要内容,强化常态化、近距离、可视化的日常监督,着力发现具体“四风”问题背后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推动集中整治工作落细落实;充分发挥群众来信、来访和网络举报平台的作用,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及时、高效受理和处置相关问题线索,对查实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严肃追责、问责。(何琪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