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以来,古城区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盯“四风”新动向,采取有力措施强化责任落实,拧紧纪律作风发条,持续推进作风建设向上向好。
强化督查检查,倒逼单位部门履行职责。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重点与日常相结合,不断强化各单位部门履行主体责任的督查检查,对检查、抽查中发现违纪违规问题,严肃问责追责;对管党治党不严,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四风”问题突出,管辖范围内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得不到有效治理的,既追究党委主体责任,也追究纪委监督责任,以责任倒逼各单位部门肩负起作风建设责任。
强化信访举报管理,拓展“四风”问题线索来源。强化“信、访、网、电”管理,充分运用网络新媒体等高科技手段,畅通举报渠道,从日常监督检查、民生监督、巡察监督、信访举报等方面入手,用好区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力量,强化乡镇街道纪(工)委和村委监督委员会监督力量,形成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立体监督网络。充分发动群众开展监督,加强对“云南省五级联动监督平台”和“云南省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监督平台”的指导督导,让“四风”监督无处不在,为深入查处提供有力保障。
强化抓早抓小,及时咬耳扯袖。不断加大信访线索查处的同时,加大作风问题的监督检查力度,通过明察暗访、民生监督、巡察监督、专项监察等方式,发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存在“四风”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针对问题及时开展提醒谈话,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小错误酿成大事故,最大限度教育和挽救干部。2018年以来,古城区各级党委、纪委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360人,第一种形态314人,第二种形态35人,第三种形态2人,第四种形态9人。
强化通报曝光,提升教育引导震慑效果。紧盯隐形变异“四风”问题,严肃查处对于改头换面、转入地下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等问题,特别针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新表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充分发挥发生在身边“四风”典型案件通报曝光的警示作用,年内曝光刘咚等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引起了全区广大群众的广泛关注,增强了震慑效果,引导和教育广大党员干部树立“作风问题无小事”的思想意识。(和淑姬 和春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