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陵县纪检监察机关强化末梢监督,加大对群众身边的腐败和“四风”问题查处力度,切实守护群众“奶酪”,增强群众对反腐败工作的获得感,全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据悉,2018年,该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紧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问题,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纪律审查重点,严肃查处了一批贪污侵占、截留私分、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让群众身边的腐败无处遁形。全年共立案查处农村党员干部违纪问题30件40人,其中给予党纪处分38人、免予处分1人,延长预备期1人,作出监察建议13人。
为了更好地收集相关问题线索,该县畅通信、访、电、网、新媒介“五位一体”信访举报渠道,充分用好云南省畅通群众诉求“五级联动”监督平台,及时受理办理群众诉求。补齐信访举报短板,推行纪检监察干部下访制度,进村入户面对面了解群众疾苦,全面拓宽问题线索来源。同时,着力强化基层信访举报件快速办结工作,按照日清、周转、月报、季结要求,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扎扎实实做好信访工作。注重发挥多部门合力,加强与政法机关的日常联系和信息沟通,完善线索移送、办案协作等工作机制。
为筑牢基层党员干部思想防线,该县广泛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活动,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氛围。县纪委相继在县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在镇安镇大坝社区警示教育室,分期组织村干部接受教育,使广大农村党员干部明确行为规范,强化廉洁自律意识。并积极运用通报曝光等手段,提升警示教育实效,全年来共印发相关违纪案件通报13份,到案发单位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33次,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规范一方的目的。
与此同进,该县还以“四种形态”为指引,针对信访线索排查中发现的轻微违纪或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准确量纪同时用谈话提醒等方式,让红脸出汗成为从严治党的常态。据统计,全年全县共对4名农村党员进行问责。
“‘微腐败’也可能成为‘大祸害’,可谓‘吸血’不多、其害如‘虎’,我们必将严肃查处‘微腐败’问题,全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县纪委相关负责人说。(邱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