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纪委监委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在强化日常监督执纪上下功夫,突出监督执纪的特点和重点,2018年1至11月,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333人次。
充分发挥派驻机构和巡察效能,注重抓苗头、抓预防,强化第一种形态的实践运用,对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小过即问、动则辄咎,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函询、谈话提醒,使批评教育成为常态。1至11月,全州共实践第一种形态170人次,占比51.1%。
为有效防止“好同志”变成“阶下囚”,西双版纳州纪检监察机关综合运用第二、第三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持“露头就打”,对一般违纪违法问题,既综合考虑性质、情节、危害、造成的影响、认错悔错改错等因素,也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的优势,唤醒受调查干部的党性观念和党章党纪意识,防止严重违纪发展成违法行为。1至11月,第二种形态120人次,占比36%;第三种形态33人次,占比9.9%。
同时,加大问题线索排查力度,建立健全问题线索排查和移送查处机制,信访、案管、纪检监察、党风政风等部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形成协作排查问题线索的工作合力,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工作水平和工作质量。(周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