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2018年立案66件 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4人

发布时间:2019-01-05 08:23:28   来源:德宏州纪委

2018年以来,盈江县纪委监委聚焦主业,挺纪在前,以钉钉子的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成效。2018年共立案66件71人,结案60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4人,其中党纪处分59人,政务处分11人。

监察体制改革以来,该县纪委监委进一步构建“不敢腐”惩戒机制,高悬惩腐利剑。建立健全纪律、监察、派驻、巡察监督无缝对接、高效协作的横向沟通机制,提高党内监督质效;强化群众监督,拓宽监督举报渠道,进一步畅通信、访、网、电、新媒介“五位一体信访监督举报网络,公开接访部门、接访场所、接访人员、接访电话,在全县和各乡镇(农场)设立信访举报投诉箱,引导群众通过正当途径反映问题,倒逼党员干部习惯于在被监督环境下开展工作。同时,建立健全线索办理监督台账,规范化处理问题线索,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实行线索分流,不断压实基层纪委和派驻机构责任,打通监督执纪“最后一公里”。2018年,共接受信访举报64件,处置问题线索82件。

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重点在第一、第二种形态上下功夫,实现监督执纪重心从“盯违法”向“盯违纪”、从“管少数”向“管全体”、从“被动查”向“主动防”转变,达到惩处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2018年,第一种形态57人次,占47.1%;第二种形态15人次,占12.4%;第三种形态34人次,占28.1%;第四种形态15人次,占12.4%。

对腐败问题持“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各类违纪违规问题。对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的干部严查快处,依规依纪依法给予相应的党纪政务处分,决不姑息;对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党员干部,把违反纪律的主要问题查清后,将涉嫌犯罪问题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查处,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2018年,立案66件71人,结案60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4人,其中,共采取留置措施1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罗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