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各级公安机关切实加强2019年阔时节、元旦期间纪律作风建设

发布时间:2019-01-05 08:17:21   来源:怒江州纪委

为切实加强2019年阔时节、元旦期间全州公安队伍纪律作风建设,持续巩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确保廉俭过节,按照州、县(市)公安局党委要求和统一部署,怒江州各级公安机关纪检、审计、督察部门联合开展了节日期间纪律作风监督检查,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落实。全州公安机关各级党组织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作为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2018年12月27日,州公安局党委下发了《关于加强2019年阔时节、元旦、春节期间全州公安队伍纪律作风建设的通知》,要求全州各级公安机关全体民警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自觉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有关纪律规定,以身作则,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要求自己和部属,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督促广大党员干部自觉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有关纪律规定,确保队伍风清气正。驻州、县(市)公安局纪检组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紧盯“四风”突出问题,加大阔时节、元旦期间的对民警的教育管理,各级、各部门及时传达省、州公安机关关于节假日期间纪律作风建设的规定和要求,开展自检自查、监督检查,及早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问题隐患。各级各部门“一把手”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深化践行第一种形态,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要按照州局要求,进一步严明纪律,严禁款吃喝、收送礼品礼金、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大办婚丧喜庆、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及“枪、车、酒、赌”等方面易发多发和隐形变异问题,有的单位和部门结合辖区实际,严格严禁各类以集体名义的“杀猪饭”、“年夜饭”,值班备勤人员严禁饮酒,严禁任何形式的酗酒。确保了节日期间不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事件。

严格纪律制度,强化工作纪律。州县(市)公安机关严格按照勤务等级要求,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履职尽责。要求全体民警严格执行安全值班制度及节假日值班制度;严格遵守考勤制度、请假销假报备制度。严厉查处工作中拈轻怕重,推诿扯皮、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不按规定请示报告等各种违反工作纪律的现象。同时,健全完善各类应急处置预案,在思想上、力量上、机制上随时做好应急准备,确保遇有重大突发案(事)件能够快速反应、妥善应对、高效处置。并对在单位元旦、春节值班备勤和有关部门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相关工作进行抽查检查,督促工作落实,严肃作风的理念。

强化监督责任,严肃执纪问责。全州各级公安机关纪检组织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等方式,层层对节日期间各级公安机关执行纪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驻州、县(市)公安局纪检组、督察、审计部门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警务纪律和节日有关禁令要求扭住不放、一寸不让,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的方式,围绕阔时、元旦节期间值班备勤、外出报备、内部管理、纪律作风、警车管理等重点方面和重点环节,开展了针对性地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就整、露出苗头就抓,确保了各项纪律规定落地生效。

节日期间,驻州县(市)公安局纪检组、督察、审计部门对辖区公安局机关内部单位开展检查25次,从检查情况看,各级各部门严格落实了值班备勤制度,外出报备制度,民警坚守岗位、认真履职;公务用车均停放到指定位置,无公车私用驾驶警车等问题;也没有发现公款吃喝、利用公款购买名贵特产资源谋取私利的问题。“阔时、元旦”期间,共检查了部门108个、公车、执法执勤车87辆次,未发现违纪违规问题。(木林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