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三年来,景洪市进一步强化监督严肃执纪问责,整治“四风”不止步,从严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不断巩固和拓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2016年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7起11人;2017年查处问题5起6人,同比下降28%和45%;2018年查处问题18起32人,同比增长260%和433%。
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016年给予党政纪双处分10人,占处理人数的91%;2017年给予党政纪双处分6人,占处理人数的100%,同比下降40%;2018年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6人,占处理人数的81%,同比上升333%。
其中,在问题比较突出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发放津补贴、收受礼品礼金、大办婚丧喜庆方面,2016年查处7起,占查处问题数的100%,处理人数11人,占处理总人数的100%;2017年查处5起,占查处问题数的100%,处理人数6人,占处理总人数的100%;2018年查处10起,占查处问题数的56%,查处人数20人,占处理总人数的63%。
(李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