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以来,会泽县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实践运用“四种形态”为抓手,形成统筹推进、齐抓共管、层层落实主体责任的良好局面。
明晰责任为抓手推动责任落实。全县各级党委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把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内容和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2018年,全县各级党委(党组)对520人次进行了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其中提醒谈话421人次,诫勉谈话72人次,作出书面检查21人次,在民主生活会上作说明4人次,批评教育2人次。县委、政府班子成员开展谈话159人次,其中县委书记、县长主谈23人次,县纪委书记主谈78人次,县委政府其他班子成员主谈58人次。
批评教育为重点强化常态规诫。加强第一种形态运用,对党员干部身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对党员干部身上出现的违纪迹象或轻微违纪行为扭住不放,通过第一种形态的落细落实,防止“小毛病”向“大问题”转化。2018年,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处置387人次,其中红脸出汗233人次、占60.3%。
纪律处分为保障强化惩戒震慑。提高监督执纪刚性,在用好第一种形态的同时,绝不放松后三种形态,把准用好党纪轻处分、党纪重处分、组织处理和移送司法机关等处理方式,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坚持快查快结。既突出查处不收敛不收手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又重视审查轻微违纪行为,逐步加大轻处分和组织处理的比重,让戒尺高悬、警钟长鸣。2018年,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党纪政务立案102件136人,其中乡科级19件25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48人(含上年度遗留),其中乡科级受处分32人;采用留置措施办理涉嫌职务违法犯罪案件2件6人。
追责问责为途径倒逼工作落实。重点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维护党的纪律不力等失职失责情况进行问责,对问责典型问题进行通报曝光,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惩前毖后、治病救人。2018年全县共问责县直机关党组和村级党组织各1个,问责党员领导干部81人,其中乡科级21人,一般干部22人,村干部38人。(李建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