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以来,迪庆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围绕中心工作,坚持挺纪在前,立足抓早抓小,正确把握“树木”与“森林”的关系,认真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坚持抓早抓小,筑牢思想防线。始终将加强纪律作风教育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抓紧抓实,通过到州委党风廉政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开展干部廉政培训、典型案例通报等形式进一步强化“底线”“红线”意识,充分依托纪检监察网站、微信公众号、迪庆日报、迪庆电视台等媒体渠道,在重要节点及时向党员干部推送廉洁提醒短信,持续强化和营造崇廉尚洁的良好氛围。
坚持零容忍,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强化使命担当,保持战略定力和政治定力,以永远在路上的韧劲和执着,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2018年,共立案51件63人,对4人进行留置,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8人,其中县处级6人,乡科级17人,一般干部4人,其他人员31人。
坚持惩前毖后,深化运用“四种形态”。认真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全年全州运用四种形态处置193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133人次,占比68.9%;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29人次,占比15%;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理16人次,占比8.3%;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15人次,占比7.8%。(郑斌 赵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