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财政局局长欧阳继明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德宏州能源局副局长闫敬东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德宏州农业局原党组成员、州畜牧兽医局原副局长周安明严重违纪,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德宏州民政局原党组书记、局长谷忠寿严重违纪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
2018年,德宏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重点削减存量、零容忍遏制增量,巩固发展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常态化效果,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一年来,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597件,处置反映问题线索663件,同比上升44.75%;立案审查307件365人,同比上升18.07%;结案292件,同比上升28.07%;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34人(党纪处分307人,政务处分73人),同比上升29.96%。其中,县处级24人、乡科级38人、一般干部15人、其他人员257人。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党的十九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公职人员,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关键少数”,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相互交织形成利益集团的腐败案件,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着力解决选人用人、审批监管、资源开发、金融信贷、大宗采购、土地出让、房产开发、工程招投标以及公共财政支出等方面的腐败问题,不断增强震慑遏制作用。
在加大典型案件公开通报曝光的同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注重用好身边的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对查结的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在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开展警示教育,用好反面教材,通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警示教育大会等形式,举一反三、以案明纪,让党员干部引为镜鉴。(李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