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介绍下你们单位推进下属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进展情况?”
“有没有传达学习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是否制定车改方案,是否成立车改领导小组?”
“有没有封停车辆,封停在哪儿,在车辆配备中有无超标准配备情况?”
自2018年12月1日起,新平县纪委监委组成检查组,通过采取深入县直单位、乡镇(街道)重点抽查、组织有关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座谈了解、调研走访、进行实地延伸检查等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县223个事业单位、10个企业公务用车改革进展情况,开展为期20天的“全域式”“拉网式”专项检查,擦亮探头,严防公车“跑偏”,遏制车轮上的腐败。
为确保检查实效,检查组对全县各级各单位下属企事业单位现有的公务用车进行摸底调查、造册登记,并按对号入座的方式,深入察看参改单位是否将车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是否科学制定车改方案,制定车改时间表、路线图;是否新增车辆,保留车辆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个人车辆,占用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是否按规定封停车辆、处置取消车辆;公车管理使用和车改中,是否存在涉改人员“既坐车又拿钱”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
据悉,通过明察暗访和专项检查,对不亮公车“身份”、选择性亮“身份”、违规配备公车、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个人车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公车“跑偏”问题,将进行专项整治,对不按要求整改的,将进行严肃查处,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学习宣传不够、车改整体工作推进不够迅速,单位、部门间工作推进不平衡、车改工作规范化程度不够,存在需进一步完善的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等问题,要求责任单位当场作出说明,并责令提出整改措施、作出限时整改承诺。
为确保企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取得实效,检查组将采取“回访”方式,对检查结果进行跟踪监督和二次“回炉”,严肃整治不按要求整改等问题。(雷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