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云龙县持续狠抓作风建设,从严治理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车私用、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操办客事等各类“四风”顽疾,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件6人,同比下降53.85%。
日常严查细究“四风”问题。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开展纠正“四风”问题“回头看”,强化县委巡察,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整合党组织、纪检监察机关和督查部门力量,突出重点时段、重点部门、重点区域,加大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力度。结合年度工作重点,针对各阶段存在的突出问题,扎实开展作风专项整治和纪律检查,重点对请客风、吃喝风、玩乐风、圈子风进行整治,切实纠正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公用经费和差旅费管理执行情况专项检查,严肃财经纪律,对部分单位出差下乡双重报销差旅费等问题进行严肃问责。
建章立制严防问题反弹。建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月报制及举报受理、查办、信息反馈等制度,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党委实施办法、强力纠正“四风”上持续发力。建立完善信访举报机制,完善日清、周转、月报、季结线索管理制度。健全完善专项检查、定期督查、随机抽查等制度,持续加大对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车私用、违规发放津补贴、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等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监督检查力度,始终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
严格执纪问责动真碰硬。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认真贯彻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党内监督条例、问责条例,准确把握党内监督、国家监察专责机关这一职责定位要求,抓严抓实主体责任和“关键少数”,对专项检查、随机抽查中发现和各责任单位检查中发现并移送的违纪违规问题,严肃问责追责,对管党治党不严,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四风”问题突出,管辖范围内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得不到有效治理的,既追究党委主体责任,也追究纪委监督责任,以强有力问责推动责任落实。(许洪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