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华坪县纪委监委始终按照丽江市纪委《关于“乡案县审”工作的暂行办法》工作要求,严格执行乡案县审制度,通过三个强化措施,加强对乡镇纪委执纪办案的业务指导。全年共审理乡镇纪委报送审理案件15件,从实体、程序以及定性量纪方面出具书面审核意见15份,提出意见建议20条。
强化业务指导,提升业务素质。对年初丽江市纪委监委案件质量评查中反馈的问题及时组织学习,在整改落实的基础上确保工作有序开展;采取发放资料、召开座谈会、专题培训等方式开展业务学习,提升理论水平;通过以案指导的方式,从实体和程序上加强对案件审理实务的指导,增强办案质量和效果。
强化制度落实,严格案件审理关口。乡镇纪委报送审理的案件应具备9项材料,从事实、证据、定性、程序等方面专人进行审核。经审核发现案件材料不齐全或者手续不完备的,要求补充材料或补办手续;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程序不合法的,责令退回重新审查。一般在十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审核意见并予以反馈,因情况特殊需要延长时间的,经分管领导批准,最长不超过二十个工作日。
强化督促检查,规范案件材料管理。根据《纪检监察常用审理文书格式》对各类文书材料统一标准,要求案件移送审理时材料必须齐全,案件办结以后及时装订移送归档统一保管。以电话、当面询问、实地检查等方式对案件办理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卷内目录不整齐、文书顺序颠倒、证据转换和文书提取材料不规范等问题进行指导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纠正,确保案件质量。(关剑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