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以来,景谷县各级各部门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落实省纪委《关于对公职人员履职尽责情况加强监督的意见(试行)》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全面加强对行使公权力公职人员履职尽责情况的监督工作。
突出监督重点。突出对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突出对决策、管理、实施等重点工作环节的监督;突出对脱贫攻坚、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物资招标采购、干部人事任免等重点领域的监督;突出主管部门、承办单位、领导岗位人员、基层执行岗位人员等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监督。
强化检查监督。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建立健全“信、访、网、电、新媒介”五位一体信访举报体监督体系。向社会聘请“四风”监督员25名、“三难”监督员25名,把加强对公职人员履职尽责情况的监督与作风效能建设、“六个严禁”专项整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基层“打伞”“拍蝇”专项整治结合起来,共在全县范围开展专项监督检查5轮次,通过专责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有效整治庸懒散慢等现象。
严肃追责问责。对发现公职人员不履职不尽责的问题及线索,各级党委(党组)根据有关法规赋予的相应处分权限,研究作出党纪处分、政务处分的决定;或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及时报告纪检监察机关进行调查处置。2018年处理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党委(党组)负责人11人;处理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乡(镇)纪委书记10人次;责成5个村党(总)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问责扶贫领域履职不力党员干部62人次,问责庸懒散拖行为9人次,问责其他方面履职不力12人次;查处履职不力的党员干部11件15人。
加强警示教育。充分发挥报刊、网站、微博、微信、景谷清苑等媒介作用,加大《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法规以及《宪法》《监察法》的宣传力度,让党员和公职人员知法明纪、守法崇德、履职尽责。以先进典型引领,抓好杨善洲、印春荣、刀会祥、付天华、王秋婷等先进典型事迹的宣传;组织学习典型案例通报,组织观看《绝不姑息》《榜样》等警示教育片,发挥景谷县党风廉政建设和警示教育基地作用,做到警钟长鸣。(王丽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