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八届州委常委会召开第72次(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传达学习近期省委有关会议精神,研究贯彻意见。安排部署州委常委领导班子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有关工作;听取州人民政府、州中级人民法院、州人民检察院党组2018年工作情况汇报;审议《中共怒江州委关于在全州各级干部中开展“盯项目、转作风、抓落实、促脱贫”主题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
会议强调,全州上下要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推进新时代怒江改革开放。要把全面深化改革作为一项重大政治责任抓紧抓实,主要领导要亲力亲为,统筹抓好各领域改革。要以党中央关于经济工作的总要求和各项决策部署为遵循,扎实抓好明年经济工作,坚持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全面推进脱贫攻坚各项工作,狠抓重大项目建设,在固定资产投资上打个“翻身仗”,统筹抓好绿色香料产业、旅游文化产业、峡谷特色生态农业等产业,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提高创新水平,推动经济发展良性循环。
会议传达学习《中共云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转发中共中央纪委机关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认真开好2018年度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文件的通知》,安排部署中共怒江州委常委领导班子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有关工作。会议强调,民主生活会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是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依靠领导班子自身力量解决矛盾和问题的重要方式。全州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州委常委领导班子成员要高度重视,严格程序,精心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坚持实督导严把关,把强化监督贯穿民主生活会全过程,确保全州上下高质量召开民主生活会。
会议传达学习全省新型农业经管主体覆盖建档立卡贫困户现场会精神和李秀领副书记关于当前全省脱贫攻坚工作的部署要求。会议强调,全州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认真学习领会会议精神,特别是要深刻领会李秀领副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覆盖是产业脱贫的重要举措,着力培育壮大扶持一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精深加工企业,提升产业组织化程度,带动贫困户脱贫增收。要抓好脱贫攻坚问题整改工作,进一步发挥好厅级领导挂钩联系责任。
会议听取州人民政府、州中级人民法院、州人民检察院党组2018年工作情况汇报,充分肯定过去一年来州人民政府、州中级人民法院、州人民检察院党组取得的成绩。会议强调,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州政府党组要坚决履行政治责任,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提高政治站位,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着力提升党建工作水平,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以党建成效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要全面完成年度任务,科学谋划明年工作,同时,认真抓好“阔时”元旦两节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和困难群众走访慰问等近期工作,确保全州上下和谐稳定。全州法检系统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牢把握司法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始终把服务发展大局作为司法工作的首要任务,坚持党的领导,切实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发挥全面从严治党表率作用,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高素质干警队伍。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中共怒江州委关于在全州各级干部中开展“盯项目、转作风、抓落实、促脱贫”主题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会议强调,2019年是怒江脱贫攻坚决战年,面对繁重的脱贫攻坚任务,迫切需要全州各级干部以盯项目的韧劲、转作风的干劲、抓落实的狠劲、促脱贫的拼劲推动各项工作。全州上下要充分认识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州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力戒形式主义,在落实上下功夫,扎扎实实把“盯项目、转作风、抓落实、促脱贫”主题实践活动抓紧抓好,把州委确定的重点项目完成好,同时,强化宣传引导,在全州上下营造出“盯项目、转作风、抓落实、促脱贫”的浓厚氛围。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贯彻意见(送审稿)》。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切实增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以对历史、对发展、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压实工作责任,打好6个标志性战役,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谢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