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庆:变“单兵作战”为“协同作战” 反腐败协调机制作用明显

发布时间:2019-01-01 08:20:39   来源:大理州纪委

鹤庆县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机制作用,加强协作配合,及时研究和解决协调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有效整合了反腐败资源和工作力量。2018年以来,在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的配合下,全县纪检监察机关使用各项调查措施187次,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累计排查线索68件,增长47.8%,立案33件,增长22.2%。

为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工作职能,该县变“单兵作战”为“协同作战”,成立了反腐败协调小组,并在县纪委监委案件管理室下设办公室,建立联动办案机制,确定纪检监察、组织、政法、巡察、法院、检察院、公安、审计等15个部门为成员单位。制定了《中共鹤庆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办法》《中共鹤庆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工作办法》等相关配套制度,进一步明确了组织领导、职责任务、协调机制、纪律要求,建立了联席会议、联络会议、工作报告、争议调处、应急联动和协调配合等协调制度,进一步强化调查、起诉、审判各环节的协作配合,实现信息互通、优势互补、资源整合、成果共享和纪法贯通、法法衔接。

在反腐败协调机制运行中,鹤庆县紧紧围绕协调处理反腐败重大问题和重大案件这条主线,加强对反腐败整体工作、案件和线索通报移送、查办重大复杂案件、重大问题处理的联系协调,优先、从快、从严查处重点人、重点领域的腐败案件,加大追逃追赃工作力度,力争实现清零目标。

为切实形成“协同作战”的战斗力,该县加强考核,把工作开展情况,特别是线索移送、联合办案、情况通报等机制的落实情况,以及问题整改情况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围;对在执纪法执法中违纪违规者亮“红牌”,排除各种干扰和杂音,严防“灯下黑”,对协作配合中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通过加强检查、严格问责,倒逼整改落实,促进工作高质量发展;对在各项具体工作中失职渎职、跑风漏气、办关系案人情案的,坚决严肃问责,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通报,促进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杨自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