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以来,永仁县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构建“明责、定责、督责、追责”的责任链条,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地落实。
层层“明责”。县委切实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来抓,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在年初召开的县纪委全会上,县委主要领导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抓住“关键少数”,加强日常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克服压力传导层层递减现象,推动工作延伸到基层、责任落实到基层。
精准“定责”。牢牢抓住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的第一责任这个“牛鼻子”,在抓长抓常上下功夫,结合监察体制改革后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调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书内容,在2018年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中包含了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及时制定下发各责任单位迅速抓落实,把责任压紧压实到各责任单位中,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到日常监督检查中,推动各级党组织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重新修改完善《永仁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2018年,由县委常委亲自带队,对67个责任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严格考核。
日常“督责”。县委主要领导亲自与67个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书,细化分解年度目标任务,明确主要责任,积极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督促各级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负起主体责任,促进党委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督促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认真抓好分管部门、联系乡镇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执行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实制度。
严肃“追责”。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8次25项,召开廉政工作会议1次,及时研究部署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相关工作,深入分析形势和存在问题,进一步抓好贯彻落实。县委书记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出52件,督办重要案件4件,约谈县处级领导干部和乡镇、县直重点部门“一把手”2轮次,带头讲廉政党课2场次。围绕贯彻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脱贫攻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工作重点开展巡察工作。今年以来共开展3轮巡察,巡察党组织20个,前两轮发现问题120个,问题线索12个。(普晓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