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规定,需要采取技术调查或者限制出境等措施的,纪检监察机关应当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交有关机关执行。】
“现在开庭……”5月23日上午,江西省万安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被告人李某伙同他人骗取国家拆迁补偿款一案。
半年前,万安县纪委监委在办理某地房地产测绘队工作人员涉嫌受贿、滥用职权一案时,重要同案犯罪嫌疑人李某在罪行暴露后潜逃,无法确定其行踪。根据案件调查的实际需要,经专案组集体商议,建议对李某采取技术调查措施,以使其尽快归案。专案组组长郑临才随即向县纪委监委主要领导报告。
“这是监察体制改革以来我县第一起采取技术调查措施的案子,必须依规依纪依法严格审批,确保万无一失。”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李艳辉表示。
明确相关纪律法律和程序后,专案组人员领取了《万安县监察委员会采取技术调查措施决定书》,仔细填写了事由、采取措施原因、采取措施种类、起算时间等详细信息。经批准后,案管室进行编号并盖章。决定书一式四联,第一联统一保存备查,第二联附卷,第三联交技术调查措施执行机关,第四联由执行机关填写、盖章并退回附卷。
在完成以上程序后,专案组还填写了《万安县监察委员会采取技术调查措施委托函》和《采取技术调查措施适用对象情况表》,并报县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审批。
经过严格审批后,专案组把相关文件交至公安机关。在公安机关的协助下,专案组迅速掌握李某定位,将其抓获并采取留置措施。
技术调查是纪委监委拓展线索、发现事实、掌握调查对象动态的利器,同时,由于敏感性以及对公民权利的影响程度较高,必须要严格审批。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明确规定,需要采取技术调查或者限制出境等措施的,纪检监察机关应当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交有关机关执行。监察法也明确,监察机关调查涉嫌重大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根据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调查措施,按照规定交有关机关执行。
今年年初,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纪委监委专案组工作人员在查办一起公职人员涉嫌受贿案件过程中,涉案人员钱某到案后百般狡辩甚至拒不承认与公职人员李某认识。“钱某在听闻李某被立案审查调查的风声后就设法掩盖其行贿痕迹,目前证据收集陷入被动,建议采取技术调查措施。”专案组组长向区纪委监委主要领导进行了报告。
经同意后,专案组工作人员拿到《呈贡区纪委监委使用技术调查措施审批表》,按照规定在表内填入涉案人身份信息、案件名称、使用措施原因、使用措施种类和拟使用时间等信息。逐级严格审批后,审批表由案管部门交相关部门执行,同时案管部门对执行情况进行了跟踪。
面对技术调查获得的铁证,钱某再也无法抵赖,如实供述了与李某之间存在的不正当经济往来。
不仅技术调查需要履行严格的审批手续,采取限制出境措施也同样如此。
不久前,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纪委监委在办理某医院党委书记商某某涉嫌受贿案时,发现其部分家人已在美国定居,商某某出境至美国较为便利。根据审查调查的实际需要,经专案组集体商议,建议对商某某采取限制出境措施。
专案组人员起草了《关于建议对商某某采取边控措施的请示》,内容包括边控对象基本信息、简要案情、调查取证情况、边控理由等内容。经逐级严格审批后,区纪委监委案管室上报至市纪委监委案管室。完成以上程序后,专案组还制作了《边控对象通知书》,并报区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审批。
之后,相关文件随同《法定不批准出境人员通报备案通知书》再次上报至市纪委监委案管室,市纪委监委案管室上报至省纪委监委案管室,由省纪委监委根据规定交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执行。(何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