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泸水市将推动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工作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管理干部的重要举措,认真落实、积极推动。通过综合分析研判干部队伍建设情况,对违纪违规、不学习、不担当、慢作为及长期负重工作、积劳成疾干部采取调整岗位、免职、降职等方式,实现干部“能下”。
正确引导转变观念。加强对干部的思想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突破“不到年龄不能下,不犯错误下不了”的传统思维,树立“无功便是过,平庸便是错”的为政观念;加大宣传力度,让广大干部群众熟悉了解干部能上能下的有关情况,为干部能上能下营造有利的舆论环境,消除人们对“上”与“下”的误解和偏见。
强化干部监督管理。完善干部考核机制,加强对干部“德”“绩”的考核,坚持民主测评和社会公认度评价相结合,实行日常考核、年度考核、换届考察、任职考察相结合。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发挥考核在干部选用中的导向、评价和监督作用。同时,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工作情况的考核,加强对其思想状况以及部分个人生活等监督管理,全面掌握领导干部德、能、勤、绩、廉的实际情况。
建立健全“上”“下”机制。坚持围绕发展选人、以人为本选人、扩大民主选人、竞争择优选人,认真分析干部性格气质、专业特长和熟悉领域,做到人岗相适。建立健全在基层一线培养锻炼干部和从基层一线选拔任用干部,重点选拔能吃苦、能干事的干部。打开干部能“下”通道,让履职不力者、不严不实者、不为乱为者、考核末位者、违法违纪者及时能“下”。(杨晓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