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源:紧盯“八小时以外” 严管“自己人”

发布时间:2018-12-26 08:15:02   来源:大理州纪委

今年以来,洱源县纪委监委按照“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要求,结合学习宣传贯彻监察法、纪律处分条例等活动,以“强理想信念、守为民初心”为主题,通过拉长监督“探头”、加设监督“哨卡”、拧紧纪律“发条”等措施,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

规范监管方式,拉长监督“探头”。采取组织监督、单位监督、群众监督、家庭监督、联合监督等方式对纪检监察干部在“八小时以外”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邻里关系、社会交往、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监督,拉长“探头”,监控好每一个角落。要求全体纪检监察干部签订《不入高档消费场所和娱乐场所承诺书》,自觉净化“朋友圈”“生活圈”,筑好拒腐防变“隔离带”。把“八小时以外”存在的问题列入民主生活会内容,要求本人进行自我剖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干部队伍中形成相互监督的良好氛围。

拓宽监管渠道,加设监督“哨卡”。通过聘请监督信息员、设立监督意见箱、定期走访群众、发放便民联系卡等形式,多渠道多途径了解掌握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生活,设置好拒腐防变“防火墙”。采取明察暗访方式,将监督的重点和视线由高档娱乐消费场所转移到烧烤摊、农家乐、客事办理等“隐形”场所,防止纪检监察干部出现参与酗酒、赌博及违规收送彩礼等行为,坚决要求做到“正人先正己”。邀请纪检监察干部家属配偶参加“家庭助廉”活动,帮她们算好“经济账”“政治账”,让她们签订《家庭助廉承诺书》,主动当好“廉内助”。

注重结果运用,拧紧纪律“发条”。建立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以外”存在问题的责任追究机制,对违反八小时以外廉政规定的,严格进行责任追究,使纪检监察干部自觉消除浮躁、享乐、懒惰、侥幸等不良心理,在八小时以外做到“自尊、自重、自警、自励”,自觉抵制“八小时以外”的不良诱惑。在县纪委组织部建立干部“八小时以外”负面信息档案,将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以外”的情况作为干部述责述廉、民主评议、考察考核、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使内部监督由“软监督”变为“硬约束”。(刘润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