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市20个派驻机构自年初到岗以来,不断增强责任意识和使命意识,把监督作为第一职责,严格履行监督职能,不断延伸监督触角,开启监督“探照灯”,督促被监督部门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加强日常工作监督。各派驻机构根据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责任清单,监督和指导被监督部门对各项责任制工作进行分解,细化个性量化指标;并定期不定期检查被监督部门目标任务落实情况,加强日常报表、信息工作等督导,对工作推进迟缓的部门予以提醒,下发督查建议书。同时,以召开被监督部门联系会,开展部门与部门之间互动,相互学习,相互借鉴,补齐工作短板,加快工作进度。
加强“四重一大”的监督。各派驻机构对被监督部门重申开展“四重一大”要求,严格执行事前、事后双报告制度,凡是涉及研究“四重一大”事项的,原则上提前1天报送事前报告表,写明会议时间、地点、议程等,各派驻机构派人参与议事决策全过程,重点监督其程序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存在违纪违规情况等情况,适时提出意见建议,指导被监督部门严格遵守纪律规定,依法办事,避免触碰法纪“红线”,有效防止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
加强重要节点监督。各派驻机构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节假日为重要时间节点,“逢节必查”,组织开展明察暗访,采取不打招呼、电话抽查等方式,监督检查被监督部门的纪律作风的执行情况,向各被监督部门敲响警钟。
加强巡察整改监督。各派驻机构高度重视被监督部门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积极了解整改反馈问题,指导整改部门深刻剖析存在问题及其原因,督促整改部门切实整改,以“啄木鸟精神”帮助被整改部门纠正存在问题,切实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自年初进驻以来,大理市20个派驻机构共计参加和列席被监督部门党委(党组)会议、“四重一大”会议100余次,走访部门和单位233个,开展集体和个别廉政谈话230人次,谈话函询3件,初核问题线索14件,立案审查9件9人。(陈永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