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县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全程记录领导干部勤政廉政痕迹,把好党员领导干部“廉政体检关”,近日,红河县为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含非领导职务)建立了廉洁档案,通过建好用活廉洁档案,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主动适应新时代下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
明确建档对象为全县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和国有企事业中的乡科级领导干部(含非领导职务),实行“一人一档”。 廉政档案按单位集中上报,档案建成后存入专门文件柜,专人负责管理,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形成逐年逐人定期报,重大变化随时报制度,定期对廉政档案进行抽查,对不如实汇报的视情况进行通报问责等责任追究,并进行督促整改。
在《廉政档案》建立健全过程中,做到廉政监督全覆盖、无死角,建档对象囊括了该县副科级以上的领导干部,包括非领导职务的党员干部,延伸了监督触角。建档内容主要包括领导干部基本情况、收入情况、住房及个人车辆情况,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从业、在企业兼职情况,信访核查情况、问责情况、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等情况。坚持动态管理,及时补充和完善,科级领导干部如有职务变动,在任职后一个月内完成廉政档案的填报、建档和上报工作。目前,县纪委收集整理全县73家单位400余名副科以上(包括非领导职务)领导干部《廉政档案》。
《廉政档案》的建立健全,对该县领导干部的管理、提拔、任用有了强有力的依托,主要用于客观评价各级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为干部考核、奖惩、廉政意见提供依据,对干部廉政行为能够进行有效预判,有效防范干部“带病提拔”“小官巨腐”“能人巨腐”的现象发生,对持续强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规范干部廉政行为起到推动作用。(瞿建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