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全县14个派出监察组正式成立并运行

发布时间:2018-12-08 08:00:56   来源:楚雄州纪委

禄丰县监委向彩云镇派出监察组作为云南省首家派出监察组,自监察组成立以来,该县纪委监委积极探索强化乡镇、农村基层监察监督机制,截至11月,该县监委向14个乡镇派出的14个监察组均已全部挂牌成立并正式运行。

加强领导配备人员,充实基层监察力量。按照中央及省州关于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向基层延伸工作的要求,该县县委、县纪委监委迅速成立领导小组,研究制定《禄丰县乡镇监察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禄丰县“村(社区)监察联络员”试点工作方案》,科学制定“施工图”和“工期表”,并严格按照建立组织架构、开展试点工作、全面总结提升三个阶段有序推进,确保试点工作高质量开展。同时,根据《方案》要求,派出乡镇监察组与乡镇纪委合署办公,由现任乡镇纪委书记兼任派出监察组组长,由纪委副书记、纪检专干担任监察组专员,在各乡镇打造一支能监督、敢监督、会监督的派出监察组队伍,充实了乡镇、村委会(社区)及村级检查力量。

明确职责突出重点,确保人员依法履职。根据宪法、监察法相关规定,赋予派出监察组必要的监察职能,在县监委的指导下,由派出监察组、村级监察联络站对乡镇、村委会(社区)学习传达贯彻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和纪检监察工作安排部署情况,相关人员执行“三重一大”“四议两公开”等制度、遵守财经纪律等情况,工程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使用、精准扶贫推进情况开展“贴身”监督。通过重点抓突出问题,突出问题重点抓,紧盯群众切身利益,及时发现并上报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将党风廉政责任落实到每一名公权力的行使者。

多措并举创新方式,力促改革取得实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在党员干部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前提下,非党员干部、协管员按照乡镇纪委、派出监察组的要求,逐级梳理工作职责,查找廉政风险点,制定了个性化的廉政责任书。创新建立“村监察联络员+村务监督委员会”模式,通过事前参与商议、事中参加决策、事后督促公开等措施,把监督触角延伸到村事务管理的方方面面,在基层形成支部管方向抓党建、村委管落实抓执行、村监察联络员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抓监督的运行机制,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对遏制群众身边的“微腐败”发挥积极有效的作用。(姚晓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