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洱:学习讨论《支部工作条例》规范支部建设工作

发布时间:2018-12-02 07:50:51   来源:普洱市纪委

“党支部是党在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覆盖到每一名党员。只有党支部充分发挥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作用,使每一名党员都积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才能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

11月26日,宁洱县纪委监委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党员干部对《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学习展开讨论,各抒己见,深化对《条例》的内容把握,进一步推动支部规范化建设。

学习活动指出,《条例》通过总则、组织设置、基本任务、工作机制、组织生活、党支部委员会建设、领导和保障、附则共八章对党支部工作作出全面规范,是新时代党支部建设的基本遵循。《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加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管理,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我们将督促各被监督单位党组织认真落实《条例》规定,抓好党支部建设,履行好管党治党责任。”宁洱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纪检监察组长李加清表示,履行党支部宣传委员的工作职责,对《条例》的学习就更深入一些,也有效地提高了对被监督单位党的建设方面开展监督的业务水平。

“《条例》对党支部建设的各项工作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使我们开展巡察更加有章可循。”县委巡察办主任钟汶金表示,《条例》为巡察工作提供了指引,将按照《条例》要求,加强对村、社区党支部工作的巡察监督。

活动要求,机关各支部要深入学习贯彻《条例》,高标准、严要求地开展好党支部建设的各项工作,尤其是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各项工作,把纪检监察机关的党支部建成所有党支部的标杆和模范,提高党支部建设的质量,推动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能高效发挥。(高彩仙  姚学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