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墨江县以全县在职乡科级领导干部为重点对象,开启组织监督、专门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家庭监督五条路径,围绕党员领导干部的社交圈、生活圈、休闲圈和“六大纪律”遵守执行情况开展监督,规范和约束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行为。
全县577名领导干部签订并公开《墨江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言行承诺书》,同时,对照“八小时以外”监督内容进行自查,每季度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填写报送《墨江县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情况定期报告表》。各乡(镇)纪委、县纪委监委派驻(出)纪检监察组(纪工委)负责收集各乡(镇)、各部门领导干部的情况报告。各乡(镇)纪委、县纪委监委派驻(出)纪检监察组(纪工委)每季度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收集汇总后的《墨江县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情况定期报告汇总表》送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备案。
建立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负面信息档案,将档案作为识别、管理干部的重要参考。对监管中发现的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一般性问题,点名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造成不良影响的,进行诫勉谈话,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六个月内不得提拔或重用,是后备干部或考察对象的,取消人选资格;造成恶劣影响的,视情况作出调离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免职、降职等组织处理;涉嫌违纪违法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理。(墨组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