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对党支部工作作出全面规范,再次释放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鲜明信号。丽江市纪委监委通过召开机关党委会议、各党支部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并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了深入讨论。
“《条例》内容全面细致,对于基层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要深入学习领会其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在实际工作中抓好贯彻落实,对党员、支部生活、组织生活、支部建设全面从严,不断提升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丽江市纪委监委机关党委书记表示。
“要加强政治巡察,把村、社区党支部工作纳入县级党委巡察监督工作内容,对于少数党支部软弱涣散,不能履行应有职责的问题,应当及时严肃处理。”丽江市委巡察办主任表示。
“要提升自身能力素质,切实担负起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的职责,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促使广大党员深刻认识到党支部是党的组织体系中最为基础、最为核心、最为重要的单元。”丽江市纪委监委机关第一党支部书记说道。
丽江市纪委监委要求,各支部要深入学习《条例》精神,认真进行对照检查,按照《条例》要求进行整改,确保支部工作规范有序。要不断完善党建目标管理工作,按照党建目标管理考核责任书内容半年进行一次督查,年终进行全面考核评比,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要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制度,着力提高党员干部完善自身建设、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要加强检查考核,机关党委对各支部工作开展情况要加强指导检查,督促整改完善,切实将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贯彻落实到位。(舒英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