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茅区把牢记使命担当摆在巡察队伍建设的首位,严把“四关”,不断加强巡察干部队伍建设,把“打铁的人”锤炼成“铁打的人”,推动推动巡察工作向纵深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严把政治关。坚持把巡察队伍按照“关键少数”来打造,按照“纪律部队”来建设。坚持“信念、政治、责任、能力、作风” 过硬的要求,对所有参加巡察人员进行政审,由巡察办商组织人事部门提名,送领导小组审核,报区委书记专题会通过,调整完善了120人的巡察人才库。按照“一年一任命、一次一授权”的原则,精选全区党性原则强、政治素质硬、担当意识好,能干事、懂业务、严保密的副处级职级干部或正科级干部担任组长、副科级干部担任副组长。
严把结构关。按照“4+N”的格局组建巡察组,即每个巡察组至少配备1名纪检监察干部、1名熟悉党务工作的干部、1名有巡察工作经验的干部、1名审计或财政专业人员,再结合被巡察对象特点、行业领域情况,巡察组人员工作经历、专业、特长进行搭配,并有计划的选派新提拔干部和后备干部参与巡察,接受锻炼。第四轮巡察在原有一正一副组长的基础上,各组增设一名副组长,巡察组人员由原来的5名增加到9名,有效缓解了力量不足与任务较重的矛盾。
严把提升关。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巡察组组长、副组长参加区纪委监委周一集中学习,确保巡察干部学习“充电蓄能”常态化。在巡察进驻前举办巡察干部培训班,进行业务知识培训,邀请纪检、组织、扶贫、审计等相关部门同志进行授课,1至6轮组织巡察干部业务培训17次,开专脱贫攻坚巡察工作专题培,不断提升巡察干部政治素养和综合业务能力,做到边巡边学,以巡促学。
严把监督关。加强内部管理和纪律约束,设立临时党支部,健全完善内控机制,压实巡察组组长“一岗双责”,严格实行签到、请销假和报备制度,落实巡察保密责任,签订《保密和纪律承诺书》。强化对巡察干部的“再监督”,探索对巡察干部巡察期间综合表现评价鉴定机制,坚持被巡察党组织、干部群众对巡察组评价监督机制。成立督导组对巡察组巡察工作开展情况和执行巡察纪律情况进行随机监督检查,有效防止“消极应付”,推进队伍管理“严紧硬”。(瞿园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