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派驻机构改革以来,玉龙县纪委监委主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新要求,采取配强监督队伍、提升监督能力、压实监督责任三项措施,不断推动派驻机构监督取得实效。截至目前,各派驻机构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处置问题线索31件,立案4件,给予党内警告3人。
配强监督队伍。以17+1的模式完成派驻机构改革,向全县80个县直部门综合派驻11个纪检监察组,向6个县直部门单独派驻6个纪检监察组,保留县直机关党工委纪委,实现了对全县86家县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监督全覆盖。会同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编办等部门以交流、划转等方式,把65名素质好、水平高、能力强、作风实的同志调整充实到派驻纪检监察组,不断充实和壮大派驻机构监督队伍。
提升监督能力。根据派驻机构新进人员多,多数干部对纪检监察认识不深、业务不熟悉等实际,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等为重点,以《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新修定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为主要内容,通过举办培训班、集中学习、选派派驻干部到市纪委监委跟班学习等方式,为派驻机构干部队伍筑牢业务基础,补齐能力短板。
压实监督责任。制定《关于加强玉龙县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进一步明确派驻机构工作职责和监督权限;出台《玉龙县纪检监察机关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派驻机构开展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监督管理等执纪审查工作进一步明确、细化和规范;实行县纪委常委、县监察委委员和县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室分片联系派驻纪检监察组制度,对问题线索处置、执纪执法衔接、职务犯罪预防等监督执纪工作进行督促和指导,做好“传帮带”服务,适时对派驻纪检监察组纪律作风、监督责任履行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发现不足和问题及时约谈提醒,督促整改。(寸军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