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玉溪市纪委监委印发工作方案,开展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民间借贷获取高利或违规揽储及借用管理服务对象钱款、住房、车辆问题专项治理,坚决防止权力寻租和公权力滥用,规范和促进公职人员廉洁履职行为。
据了解,本次专项治理范围是全市各级党政机关的公职人员以及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重点治理是否存在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打着“借用”的旗号,无偿或低息、低租金违规借用、长期占用下属单位或企业、管理服务对象钱款、车辆、住房的行为;是否存在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通过民间借贷等金融活动获取明显高于当时当地群众对外借款一般利率,以及为高利借贷者提供担保,并获取回报的行为;是否存在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吸收存款、推销金融产品等提供帮助谋取利益的行为;政策性小额信贷或贷免扶补过程中,是否存在以个人名义为符合条件创业者担保借贷为由,违规获取回报的或违规套取借贷款供自己使用的行为。
“专项治理工作重点在治理和规范,旨在严禁公职人员以营利为目的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参与金融活动,扰乱金融市场秩序。”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介绍说,国家公职人员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住房、车辆和违规通过民间借贷获取高额回报以及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吸收存款、推销金融产品等行为,表象上是公权的异化和滥用,本质上是手中权力的出借和寻租,既严重侵害了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又容易引发或诱发权钱交易,影响十分恶劣,必须坚决查处和纠正。
为保证专项治理取得成效,此项工作坚持在各级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下,由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牵头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按照全面自查自纠、严格监督检查、从严整改落实、密切协作配合的步骤开展。通过专项治理,规范和促进公职人员廉洁履职行为,更好发挥公职人员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示范和带头作用,为营造玉溪市优良的金融生态环境和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今年以来,玉溪市先后开展了严禁公务活动中赠送收受烟酒茶玉、公职人员职称职业资格证书违规挂靠等专项整治活动,持续深化“六个严禁”,“小金库”问题专项治理成果。通过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细落实。(施卫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