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强化纪检干部监管 严防“灯下黑”

发布时间:2018-11-14 07:49:30   来源:保山市纪委

“1至10月,全区共收到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5件,其中3件经函询失实了结,2件经初核属实给予了问责处理……”这是近期隆阳区纪委监委工作通报中的一组数据。长期以来,隆阳区纪委监委牢固树立“信任不能代替监督”“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不断抓严、抓实纪检干部教育管理,做到监督“手电筒”照别人也照自己,坚决防止“灯下黑”。

抓严思想教育,督促纪检干部“每日三省吾身”。引导纪检干部深刻认识到纪检人的身份不是“保险箱”“栖息地”,而是职责与使命,要牢固树立“正人先正己”的思想防线,将规矩纪律放在心上、践行在实际行动中。工作中常常“问思、问勤、问效”,时刻做到工作思路清晰,工作作风扎实,工作讲求实效,当好全面从严治党的“瞭望哨”。

提升能力素质,强化纪检干部履职本领。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式、新要求迫切需要纪检干部与时俱进,提升履职能力,区纪委监委通过借助专题讲座、实地参观、业务培训、以考促学、警示教育、谈心谈话等方式不断锤炼全区纪检干部队伍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文化素质、身心素质和业务本领,练就纪检干部坚强的意志品质,以刀刃向内的勇气强化自我监督,锻造铁打的“打铁人”。

增强责任担当,培树新时代纪检“铁军”。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入、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全面推进、纪法贯通的新形势下,全区纪检干部必须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定力、久久为功的耐力和开拓创新的活力,精进业务本领,强化履职担当,将规矩纪律挺在前面,把目标责任扛在肩上,转作风、抓落实、重实效,扎紧监督执纪的笼子,做好党纪国法的“守护者”。(戴洪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