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华坪县纪委监委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印发《开展争创“标兵”活动实施方案(试行)》,着力营造“比、学、赶、超”的时代拼搏精神和工作氛围,激发纪检监察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
明确方向,凝聚共识。开展争创“标兵”活动,旨在引导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进一步调动学习、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有效提升综合素质能力,推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在对标先进的过程中树立争先创优的意识、强化责任担当的自觉,从而打造一支“外树形象、内创佳绩”的纪检监察“铁军”。
《方案》提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干部敢为人先、勇于担当的先锋模范作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创新干部监督管理与考核奖励机制,增强纪检监察干部干事创业的信心和热情,达到“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的目的。
比学赶超,奋勇争先。《方案》规定,“标兵”争创,实行动态管理,动态监督,每一个季度评选一次,从积极向上、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敢于担当、勇于负责的纪检监察干部中争创,并将评选结果进行公示,晒一晒干事创业模范。标兵的类型主要以学习标兵、爱岗敬业标兵、扶贫帮扶标兵、执纪审查标兵、宣传标兵和文明服务标兵入手,根据不同类型的标兵制定了相应的争创条件。
严格考核,确保实效。《方案》明确,争创活动采取自愿报名与组织推荐相结合,以支部为单位推荐出“标兵”人选,推荐结果报纪委组织部和纪委监委党总支综合审核,最终由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专题会议确定标兵人选;争创活动与考核评价挂钩,对于表现好、成绩优的“标兵”,在年度综合考核评价中给予适当加分奖励;对于不称职、不符合“标兵”条件的,取消称号,在年度综合考核评价中给予适当扣分进行惩罚。(吴燕 马召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