沾益区:深化派驻机构建设 擦亮监督“探头”

发布时间:2018-11-05 07:46:18   来源:曲靖市纪委

“为人师表者,更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守师德规范,拒绝任何形式的‘升学宴’‘谢师宴’。”今年8月,沾益区纪委驻区教育局纪检组组长对收到“升学宴”邀请的中学校长进行了提醒谈话。

自派驻机构改革以来,各派驻机构将工作重心集中在发挥监督实效方面,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

深化派驻机构建设,出台派驻纪检组管理办法(试行),全面厘清了派驻机构与驻在单位和归口监督单位的工作关系,明确了派驻机构的工作职责、监督权限、纪律与责任等规范。建立完善了区纪委对派驻机构的管理机制,明确派驻纪检组人员(不包含公检法)的编制、职数、工资、年度考核由区纪委监委统一管理,派驻纪检组干部的招考录用、考察任免、考核奖惩等由区纪委监委会同组织部门负责,并实行严格的考勤规范和后勤保障机制,为实现“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提供了制度遵循。

为进一步压实派驻纪检组监督责任,制定了派驻机构干部提名考察办法和干部管理办法,完善了区纪委负责人约谈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制度、派驻机构向区纪委报告工作制度和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向区纪委述职述廉制度。同时,探索建立健全考核评价体系,以强化监督为核心,以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为重点,对派驻机构及其负责人履行职责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组“探头”功能。

结合纪检监察干部“铸剑行动”,定期组织派驻纪检组干部开展业务培训,从信访举报、审查调查谈话技巧、职务犯罪证据收集、案件监督等方面进行业务“充电”。同时,编印下发党纪法规及纪检监察文书格式汇编,并适时抽调派驻纪检组人员参与区纪委监委审查调查、巡察督查等业务工作,以案代训、以查代训,不断提升派驻监督能力和水平。

此外,将派驻机构列为全区纪检监察业务量化考核对象,明确涵盖党风政风、信访举报、审查调查、自身建设等板块,区分加分项与减分项标准,明确“一票否决”内容,对考核排名靠后或在考核中发现典型问题的派驻机构,将由区纪委监委主要责任人进行约谈,倒逼派驻纪检组切实担当作为,真正实现监督“全覆盖”“无空白”。

今年以来,全区派驻纪检组共处置问题线索31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1人,谈话提醒3人,问责8人,组织处理2人。(黄丽娟)